中山大学商学院2023年 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山大学由孙中山先生创办,有着一百多年办学传统。作为中国教育部直属高校,通过部省共建,中山大学已经成为一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综合性大学。学校具有人文社科和理医工多学科厚实基础,不断追求学术创新,以国际视野开放办学,现已形成了“综合性、研究型、开放式”的特色。学校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四个面向”为基本导向;树立了“三校区五校园”错位发展、合力支撑的发展思路。学校正在努力推进由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式发展转变,由常规发展向主动发展转变,由文理医优势向文理医工农艺综合发展转变。学校站在新的起点上,为稳居国内高校第一方阵,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努力奋斗。
中山大学现由广州校区、深圳校区、珠海校区三个校区、五个校园及十家附属医院组成。中山大学商学院是学校在深圳校区成立的第一个人文社科学院。学院依托学校强大的学科综合优势,重点建设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三个一级学科。依托学校深厚的文化传统和学术底蕴,商学院服务“国之大者”,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致力于打造一支80名以上专任教师、100人以上博士后研究人员组成的高水平师资队伍,着力培养学习力、思想力、行动力“三力”卓越的创造型人才。
商学院2023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实行以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申请人须按照中山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商学院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一、 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及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未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3、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4、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最迟须在录取前提交)。
5、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英语水平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了英文学术论文;
(2)大学英语四级成绩≥568分,或者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6分,或者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110分(其中听力成绩必须达到24分或以上),或者老托福成绩≥580分,或者新托福成绩≥90分,或者雅思成绩≥6.0分;
(3)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者。
6、《中山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其他报考基本条件。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经核查发现提供不实材料 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二、招生专业及学制
招生专业详见《中山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graduate.sysu.edu.cn/zsw/)。以“申请-考核”制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直博生为5年,硕博连读生博士阶段为3年。保留入学资格博士研究生的修业年限以入学当年规定为准。
三、招生类别及人数
商学院2023年只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中山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上注明的招生人数为我院2023年的招生计划数,包含了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的招生人数(请见《中山大学2023年已招收免试博士生单位的招生计划使用情况统计表》,网址:http://graduate.sysu.edu.cn/zsw/ ),请申请人密切关注网上信息。
四、报名程序
1、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上报名和交费。
我校博士研究生报考实行网上报名,所有考生(含硕博连读生、直博生)请于2022年10月底(具体时间参见“2023年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公告”)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graduate.sysu.edu.cn/zsw/)提交报名信息、并缴纳报名考试费(直博生、硕博连读生无须缴费)(报名考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报名的具体时间、办法及要求将于报名开始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2、提交纸质及电子版材料。
网报成功后,请于2022年11月25日(周五)下午17:00前将申请材料以PDF格式整理成1个电子文档(须有目录)发送至:bsphdzs@mail.sysu.edu.cn, 文件名称统一以“拟报考专业+拟报方向+姓名”命名,如“应用经济学+金融学+王XX”。
所需提交材料共计13项,请按以下编号顺序排列: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个人陈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不超过2000字。
(3)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不少于3000字。
(4)详细研究计划书1份,不少于6000字(模板下载详见附件)。
(5)代表性学术成果。
① 学术成果填写格式要求如下(以期刊论文为例)
按全部作者排序(注明导师、通讯作者)、论文题目、刊物名称、出版日期,卷号、期号、起止页码、收录情况。
例(1):***(导师),***,规制性壁垒、异质不确定性与企业过度投资,《经济研究》,2021年第5期,162-179. CSSCI收录
例(2):***,***(通讯作者), Is the Partial Adjustment Model a Useful Tool for Capital Structure Research? Review of Finance 2012, 16(3), 733-754. SSCI收录
②填写的学术成果须为已发表或已录用的期刊论文或其他学术成果,同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推荐书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提交电子版时请提交签字扫描版)。
(7)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时补交;境外学位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单证硕士提供学位证书查询结果)。
(8)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9)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居民身份证、护照)。
(10)学生证复印件1份(往届生无需提供)。
(11)本科和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均可)。
(12)硕士学位论文1份(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13)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查并盖章,体检表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
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或送(寄)报考材料至我院查验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3、邮寄地址
经过材料审核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需在考核之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寄(送)达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截至综合考核前1天仍未收到材料者,视为放弃报考。
邮寄地址如下: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公常路66号中山大学深圳校区文学园1栋商学院313办公室 邢老师收 邮编518107(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报名资料、姓名、报考专业方向、联系电话、邮寄地址”)
注:① 申请材料请按顺序编号提交,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② 所提交材料不退还;
③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五、材料审核
我院对照上述报考条件要求,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以博士研究生导师为主的专家组对已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并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时间请见《中山大学商学院2023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六、综合考核
(一)综合考核于2022年12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考核主要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学术能力、培养潜质、心理素质及思想道德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核方式、具体时间及地点请见《中山大学商学院2023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二)综合考核面试(600分)
1、综合考核由外国语、业务课及综合能力3门考核科目构成。外国语考核的成绩满分为100分,业务课考核的成绩满分为200分,综合能力考核的成绩满分为300分。考核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重点考核考生外语水平、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掌握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情况以及是否具备作为博士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相关内容。
2、考核时间:每人面试不少于60分钟,其中PPT陈述约20分钟。
3、考核办法:
①考核小组对参加面试的申请人逐一进行面试。
②考核采取即问即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③考核评分:每位申请人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申请人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面试考核小组会议,研究对申请人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申请人的最终考核分数。
七、录取
1、按照学科方向对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推荐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
2、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面试者;
(2)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者(成绩低于综合考核60%为不合格);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提供不实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
3、不接受破格申请。
4、通过考核但因招生计划所限未能在报考学科方向录取者,可在院内相近学科方向申请录取,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5、如学院招生计划未完全使用,可接受原报读我校其他院系相近学科考生再次申请。申请人须符合我院的申请条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审核后参加综合考核。
八、学费及奖助金
我院只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学费按照4年收取,每生每年10000元。
博士研究生奖助金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九、 其他
本简章由商学院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中山大学商学院 邢老师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常路66号文学园1栋,邮编:518107
电话:(0755)23263786
招生相关信息查询请访问学院官网,网址:https://bschool.sysu.edu.cn/index.htm
排版:汪钊弘
初审:黄佳玮
审核:经宏
审核发布:龙长春、李广众